如題:在車庫內的車道上要設置應急照明。但:車道上的燈是直接從應急照明配電箱微型斷路器出來,后面不再設開關了。那,這樣的話,還需要強啟嗎?參考的考慮:1、強啟是為了避開后面的開關。比如樓梯間是有聲光控開關,萬一聲光控開關處于關閉狀態,復電時也不亮,所以通過強啟線取相線的電到燈。2、一般疏散指示:沒有開關,是不用強啟的。那么:這樣的話,車道的燈,也應該不用強啟,對嗎?
關于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
求問大神,規范說兩者不同時考慮,“整體計算”用車道荷載,“局部加載、橋臺、擋土墻土壓力等計算”用車輛荷載。具體到實例時,整體計算包括哪些?局部加載又是什么情況啊?
最近做一工程,消防局審查后要求做應急干式消防系統,依據本人的理解,應急干式消火栓系統是在施工過程中為消防車救火設置的,工程原本設計的消防系統投入使用,這套應急干式系統怎么處理呢?請教各位大俠指導。
我國《環境保護法》第47
在其它網上看到這樣的問題,不知道我們這里能否解答,目前國內設置緊急避險車道的還不是很多,據我所知一共50條左右,大家可以積極討論,有獎!看看這位網友怎么說的,他的名字不再應用了:請教避險車道的有關問題!最近在做一些山區公路,由于各方面的原因,道路線形不能調整,公路連續縱坡太長而且縱坡很大,而且不符合規范要求,所以想在縱坡末端設置一個避險車道,以防車輛下坡行使無法控制時不至于出現危險,不知道哪位版友原來做過或接觸過這方面的設計,請指教一二,不勝感激!我的初步想法是,根據能量守恒,下坡的汽車將動能轉化為重力勢能和道路路面摩擦能量,這樣根據汽車下坡速度,可以得出一個避險車道的最小長度L=v*v/2g/(R+i),在避險車道最小長度內鋪設碎石或細砂來抵抗汽車沖過來的動能,想法是這樣,關鍵不知道具體設計時應該怎么考慮,也沒有這方面的規范可參考,需要注意那些問題,請大家指點或討論,謝謝!大家討論后,我將做的過程與大家分享!
我知道在五星級酒店的某些局部房間有設置應急插座的,但是在其它的民用建筑中很少遇到要設置應急插座的,一般都只考慮應急照明,因為在緊急情況下誰還會來使用插座呢?給個應急照明來逃命就好了啊,請問哪位大師對這個問題有教深的理解,懇請指點,既我們在民用建筑設計中什么時候需要考慮設置應急插座?謝謝!
我最近接到一個在原有消防系統中增加廣播的工程,原消防主機是用日探,現在業主要求廣播主材要用TOA的,我都不知怎樣做,請問各位有沒有相關的資料
關于應急池設置的有關規定
關于地鐵施工的應急預案,作為一個備案。
我是新手,看見很多施工圖的應急照明都是自帶蓄電池的燈具(一級負荷),而且都是兩路高壓雙電源再加燈具自帶蓄電池,這樣做豈不是三電源了,相當于特別重要負荷供電了,有沒有這個必要呢?
最近做一個商業的項目,對應急照明深感困惑,這是第一次遇到這么大規模的應急照明使用,忽然覺得對很多問題不甚清楚,請大家都談談自己的看法。其一: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標志對于一般建筑均需放置這是毋庸置疑的,問題是小規模的建筑,在通道側墻放疏散指示,在出入口放安全出口標志就可以了,可是對于大規模的商場或超市呢,對于大空間的疏散怎么解決,當然一般是吊裝,是指放疏散指示就可以了嗎,在什么部位放置呢,請大家給出意見。其二,應急照明包括,疏散,備用,安全三種,規范上只說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卻沒說是哪種,當然都強調了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,但對我們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幫助,規范所指的應急照明到底是指哪種呢?使用什么燈具呢?總之,我對應急照明還有很多困惑,對于一般性的應急照明到底是什么,(不是配電室和計算機房),應什么急,是消防嗎?消防只是疏散照度過不夠,還需不需要其他的,請高水平的人知道知道,非常感謝
小弟的剛剛畢業的新人,看一些圖是發現照明電路與應急照明電路都是一個柜子出來的,我在想如果發生停電了,應急照明不是也沒有點了。。。還是應急照明都是電池可以點亮???困惑。。。
1、雙路市電可以給一二級負荷供電,但應急負荷(應急排風機、應急工藝設備)算幾級負荷?2、如果用雙市電互為備用給應急負荷供電,算不算并列運行?是否違反了“GB50052-2009 4.0.2 應急電源與正常電源之間,應采取防止并列運行的措施。”?3、兩路市電下設兩臺變壓器互為備用,平時各帶一半的負荷,如果都其中一臺變壓器檢修或故障了,另一臺變壓器是不是要承擔所有的應急負荷?如果應急負荷的量很大,一臺變壓器承擔不了所有的應急負荷,是不是要在選擇變壓器時把變壓器的容量加大?
現在在做一個報告廳的電氣設計,做到應急照明時有個問題就是這個報告廳和另外一棟樓相連接,那么在設置安全出口標志燈時,這樣的連接口能不能作為安全出口?對于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這樣的概念在相關的規范中有沒有比較明確的規定?
剛剛畫施工圖,希望有經驗的老同志能給些指導,首先地下停車的車道的布置的規則是什么,為了解決疏散問題,在車道旁邊會分隔布置一個人行通道,跪求前輩的指導。
昨天去工地交底,甲方提出一個問題,說我在設計應急照明的時候回路是接到雙電源切換箱上面去的,但是現在他們的產品是在斷電的情況下應急燈具才點亮,平時就做充電用,這樣起一旦發生火災豈不是沒法點亮嗎?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問題,后來我提出來把應急線路接到普通照明箱里面去,然后加一個消防強切信號,但是這樣似乎就把消防電源也切斷了,個中矛盾不知該如何解決?
在做一個一類高層的項目,應急照明做著做著難受起來了,問題一: 各個樓層不采用雙頭應急燈,參考了論壇里的一篇應急照明的帖子,說雙電源進線出線配應急回路,對于常暗的雙頭應急燈是沒有意義,言之有理。 現打算對公共區域部分回路燈具做強啟以做消防應急用,那有沒有必要再做雙頭應急燈呢?比如忽然的大斷電,商場里沒有備用照明??不單單是為了消防,是不是應該再設置雙頭應急照明呢??規范為什么備用照明要列入火災系統里的應急照明,備用照明該有自己獨立的意義才是。 問題二:像消防用設備房照明同樣設置強啟,應該滿足消防需要了,那常見圖紙燈具直接帶蓄電池,比如消防泵房,消防電梯機房最常見,首先這種燈具的工作原理與應急雙頭燈是不是有區別,不然這燈都關不了,天天機房都是亮的直到電池耗盡,希望能有人解說下。問題三:老問題了吧,樓梯間的燈大家是怎么拉的呢,比如就十幾層,算一個防火分區吧,單獨一個回路,還是就近走廊配進?比如我這走廊燈消防還要用,算消防回路了,更應該單獨一個回路了吧?
我現在要做一條農村公路的變更,由于一個魚塘無法征下來,能用的路基寬度大概只有6m,所以原來的7m路面兩車道的 只能改為一車道,但是業主又要求要做5m的路面,而規范要求設計速度20km/h的單車道只有3.5m的,那么我現在想問的是我可不可以把剩下的1.5m做成硬路肩,如果可以的話這1.5m是分為兩邊各0.75m呢還是就做在一邊1.5m?
我單位辦公室應急回路情況是這樣的,2P空開(額定電流40A)下面負載5個應急照明燈,五個安全出口指示燈,安裝時回路采用2.5平方照明線兩根,未作接地線,未留插座,都是與應急燈直接連接的。使用將近半年都很正常,但是最近經常出現跳閘問題,跳閘后量回路絕緣電阻在6M左右,從新合閘無立即跳閘現象,但是使用一段時間后又會出現跳閘現象,多數都是在夜里,早上上班來時發現蓄電池已經沒電啦。現在我想問一下大家:1、40A空開跳閘除了過流還有什么原因啊?個人認為出現短路的可能不太大,鑰匙短路再送電應該立即跳閘啊。如果不是短路那么40A的空開帶這么幾個破燈不可能過負荷啊。2、此應急回路安裝時確實有點問題,一個是無PE保護線,另外不應該用40A的大開關(但是現在40的還跳呢),還有應急照明燈應該與插座連接,有故障時可以拔下來,便于檢修。以上說的這幾條問題會有造成跳閘的影響或者隱患嗎?請高手解答,不勝感激!